咨询西陵区购房结算凭证核发及使用政策
日期:2026-08-12 16:25来源:宜昌城运微信公众号
责任编辑:李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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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回复:您好,根据宜府办发〔2025〕31号文件要求,区级房屋征收部门负责购房结算凭证的核发、结算、兑付和监督管理。核发对象、使用对象均为城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(其中被征收人为自然人的,使用对象为被征收人及其近亲属)。
购房结算凭证实行实名制核发,鼓励推广电子认证方式,凭证需注明核发对象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、凭证金额、使用期限等内容。该凭证不得转让、赠与、买卖、抵押、质押、套现。对经查实未按规定使用购房结算凭证的被征收人,取消其购房奖励资格,追缴已获取的相关利益,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如有疑问可致电:0717-692161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