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昌社会救助标准提高 4月1日起执行
日期:2022-03-31 07:46来源:三峡商报
责任编辑:周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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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印3月29日,记者从十大娱乐平台排行榜民政局获悉,十大娱乐平台排行榜政府下发通知,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,对全市社会救助标准进行调整。
根据通知要求,城市低保标准:宜昌城区、夷陵区、宜都市、枝江市、当阳市、远安县按730元/人·月执行,同比增加20元,兴山县、秭归县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按700元/人·月执行,同比增加40元。
农村低保标准:宜昌城区、夷陵区、宜都市、枝江市、当阳市、远安县按580元/人·月执行,同比增加40元。兴山县、秭归县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按530元/人·月执行,同比增加50元。(记者王凌云、通讯员李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