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昌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
日期:2026-08-12 16:25来源:宜昌城运微信公众号
责任编辑:李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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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印诉求内容:宜昌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
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:您好,关于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相关问题为您解答如下:
谁能办理:缴存人家庭(缴存人及配偶)宜昌区域内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缴纳物业管理费的,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能提多少钱: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(或上一年度)实际缴纳物业费总额,年度最高提取限额3000元。
办理渠道:首次线下建档,次年线上自助
首次申请:线下建档
各营业部或"住房公积金旗舰店"柜面办理
携带资料原件:
▶缴存人及配偶身份证。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。▶缴存人及配偶本人的银行借记一类卡。
▶婚姻关系材料(单身,可现场签署单身声明),能联网查询的不需提供。▶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。
▶本年度或上年度物业费收据。
次年办理:线上操作办理入口:【宜昌公积金中心】微信公众号 → 业务大厅 → 提取 → 物业费提取
重要提醒
▶缴存人家庭(缴存人及配偶)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或缴存人公积金账户已冻结的,不能办理本提取业务。
▶缴存人家庭有多套住房的,每年只能选定其中一套拥有自主产权住房的物业管理费提取。
▶确需他人代办的,缴存人应先开通个人网上业务,绑定手机号码和银行借记一类卡。若提取档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,应提供相关材料到柜面进行档案变更。
如有疑问可致电:0717-12329。